房产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不动产登记、物权保护、担保物权等纠纷处理。
首页 > 房产合同 > 正文内容

人民法院受理农村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无须以当事人对原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无异议为前提

人民法院受理农村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无须以当事人对原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无异议为前提

 

 

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必须以当事人对原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无异议为前提

——张某某、潘某某与黎川县潭溪乡芦陂村涂家岭村民小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再审案

 

裁判要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均未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必须以当事人对原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无异议为前提。

 

基本案情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某某。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潘某某。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黎川县潭溪乡芦陂村涂家岭村民小组。

张某某、潘某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黎川县潭溪乡芦陂村涂家岭村民小组支付二人土地补偿款人民币共计104787.2元。

 

裁判结果

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赣1022民初518号民事裁定:驳回张某某、潘某某的起诉。

张某某、潘某某提起上诉,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10民终57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赣民再7号民事裁定:一、撤销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赣10民终57号民事裁定及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2017)赣1022民初518号之一民事裁定;二、指令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裁判理由

一审裁判认为,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决策事宜,故张某某、潘某某对黎川县潭溪乡芦陂村涂家岭村小组依民主议定程序作出的分配方案不服引起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二审裁判认为,黎川县潭溪乡芦陂村涂家岭村民小组对张某某、潘某某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持有异议。而张某某、潘某某诉请要求黎川县潭溪乡芦陂村涂家岭村民小组支付土地补偿款又要以认定其是否具有黎川县潭溪乡芦陂村涂家岭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先决条件,因目前尚无法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属民事权益争议,二审法院认为张某某、潘某某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再审裁判认为,二审裁定以当事人对原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异议为由驳回起诉没有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资格的人”属于人民法院审理农村承包地征地补偿分配纠纷时进行审查认定的内容,在集体经济组织一方对原告的成员资格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有权根据证据在具体案件中对原告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资格进行审查和认定,并对原告的实体权利主张能否得到支持进行裁判。如果在此类纠纷中,只要集体经济组织对原告的成员资格提出异议后,法院即应驳回起诉,那将导致此类案件无法进入审理程序,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此类案件的规定将落空。

 

案例索引

一审: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2017)赣1022民初518号

二审: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赣10民终57号

再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赣民再7号

 

再审合议庭:田甘霖、刘晓雯、万细泉

摘自:“江西民事审判”公众号  编写人:王菁


感谢阅读,欢迎分享指正!

如需法律帮助,欢迎与我联系。


声明:

本网站内容仅供访问者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本网站及/或本网站所有者之任职机构:1.与访问者建立了律师-客户关系;或2.就特定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我们并不保证该本网站信息或内容反映了当时最新的法律动态,信息接收者不应将本网站信息和内容作为其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依据,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将由行为人自行负责。


202103021614683867680867.jpg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的人有权请求支付相应的份额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的人有权请求支付相应的份额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的人有权请求支付相应的份额——彭某某、周某某等人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镇三阳居委会蔺家岭居民小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再审案 【裁判要旨...

发包方主张对承包土地进行了调整,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发包方主张对承包土地进行了调整,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发包方主张对承包土地进行了调整,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熊某某与江西省进贤县民和镇常湖村委会、江西省进贤县民和镇常湖村委会熊家村小组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再审案 【裁判要旨】1.《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约定不明的先履行义务之认定方法

对约定不明的先履行义务之认定方法

【编者按】该案系地役权纠纷,争议的问题是合同约定的地役权人先履行义务不明确时,后履行一方是否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该案例分析从文义解释、公平原则、权利归属等方面,对约定不明的先履行义务之认定方法进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名为借款实为场外配资合同因违反证券管理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名为借款实为场外配资合同因违反证券管理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编者按】因借钱炒股导致亏损而引发诉讼时,要注意审查区分双方究竟是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还是融资融券的法律关系。本期改判案例涉及到此类合同的性质、法律效力的认定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n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

主动偿还部分借款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主动偿还部分借款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主动偿还部分借款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案情】2009年3月,刘某向朋友张某借款10万元用于经营,约定使用一年并按银行利率支付利息。到期后,刘某未及时偿还借款,张某出于朋友情面考虑也未曾向刘...

约定解除条件成就但违约程度轻微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可不予解除

约定解除条件成就但违约程度轻微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可不予解除

【编者按】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权的条件过于随意,或者对一方过于宽松而对另一方过于苛刻,对此约定应否加以限制,存在不同理解。本期案例认为在认定约定解除条件是否成就时,不应该完...

发表评论

访客

看不清,换一张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怀揣法律人的素养,对正义坚定追随,为您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