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

首页 > 婚姻家事 > 正文内容

抚养费能否依据社会平均生活水平调整?

抚养费能否依据社会平均生活水平调整?

余某诉余某望抚养费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原告余某的母亲和父亲2008年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余某由母亲抚养,其父亲余某望当庭一次性给付抚养费23000元。2013年余某在某双语实验学校上小学二年级,年学费3600元,其母亲无固定收入,主要收入来源为打工。后余某诉至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人民法院请求其父余某望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到2023年6月30日其满18岁止。
  (二)裁判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本案中原告余某父母离婚时间是2008年,当时双方协议余某父亲当庭一次性给子女付抚养费23000元,平均每月62.5元。而2012年度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032.14元,平均每月419元。根据上述情况,余某父亲原来给付的抚养费目前显然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此驻马店市确山县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余某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三)典型意义
  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婚姻家庭法立法时都遵循“儿童利益优先原则”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目前,我国的《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和“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应当成为我国婚姻家事立法的基本原则,尽可能预防和减少由于父母的离婚,给未成年子女带来的生活环境上的影响及未成年子女性格养成、思想变化、学习成长等不利因素。
  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进行判决、调解时,抚养费标准一般是依据当时当地的社会平均生活水平而确定。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物价上涨等因素,法院原先所判决、调解的抚养费的基础已经不存在或发生很大改变,再依据当时的条件和标准支付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未成年人基本的生活要求,不能保障未成年子女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因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未成年子女有权基于法定情形,向抚养义务人要求增加抚养费。本案正是基于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考量,在原审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准予未成年子女余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依法支持其请求其父增加抚养费的主张。该判决契合了我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家庭美德教育,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感谢阅读,欢迎分享指正!

如需法律帮助,欢迎与我联系。


声明:

本网站内容仅供访问者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本网站及/或本网站所有者之任职机构:1.与访问者建立了律师-客户关系;或2.就特定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我们并不保证该本网站信息或内容反映了当时最新的法律动态,信息接收者不应将本网站信息和内容作为其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依据,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将由行为人自行负责。


202103021614683867680867.jpg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2008年版)

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2008年版)

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2008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监狱检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王丽诉张伟同居析产案  (一)基本案情  原告王丽与被告张伟于2001年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无子女。2002年1月24日,被告张伟以个人名义...

最高院工伤公报案例:双重劳动关系下工伤赔偿责任由哪个单位承担?

最高院工伤公报案例:双重劳动关系下工伤赔偿责任由哪个单位承担?

最高院工伤公报案例:双重劳动关系下工伤赔偿责任由哪个单位承担?伏恒生等诉连云港开发区华源市政园林工程公司工伤待遇赔偿纠纷案 【裁判摘要】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内退人员,在与原用...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于某某与高某某于2001年11月11日登记结婚,婚...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发文字号】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64号【发布日期】 2006.02.28【实施日期】 2006.03.28【时效性】现行有效...

夫妻存续期间一方放弃继承权是否有效

夫妻存续期间一方放弃继承权是否有效

夫妻存续期间一方放弃继承权是否有效 一、问题的提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一方表示放弃继承权,妻子能否以丈夫未经其同意,恶意减损夫妻共同财产,侵犯自己财产权为由,主张丈夫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仲裁和行政复议范围

​仲裁和行政复议范围

仲裁和行政复议范围仲裁的范围仲裁的适用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合同纠纷是指经济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因订立或履行各类经济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其他...

商品房交付条件的有关法律问题

商品房交付条件的有关法律问题

商品房交付条件的有关法律问题本文刊登于《人民司法》2022年第13期文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课题组一、商品房交付条件的实务见解开发商是否构成逾期交房,首先要判定商品房是否符合交付使...

发表评论

访客

看不清,换一张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怀揣法律人的素养,对正义坚定追随,为您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