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
劳动者:黄金金
用人单位:上海研发公司
注:本文涉及的人物均为化名,文章仅系本人的办案总结或者学术探讨,其观点不对任何人、任何单位批评或评论。
二、案号
一审案号:(2019)沪0105民初26238号
二审案号:(2020)沪01民终5545号
注:案情有精简。
三、案情简介
2007年7月2日,黄金金入职上海研发公司,担任软件测试工程师职务。
2016年9月9日黄金金对公司的《使用技术资源规定》进行签字确认,规定载明:1.1对于使用你的用户识别码或源于你的系统的所有活动,你负有责任;1.2在系统中由你本人用户名所产生的活动由你本人负责,即使这些活动是其他人所为;1.3你只能访问本人的、公用的或你授权存取的文件和数据。这些文件和数据包括经过授权的视频,电影,音频,音乐和其他受版权保护的资料。传播非法电影和音乐是被严格禁止的,并且这些非法音乐和电影不能存储在本公司的网络中;1.4你只能传播和商务活动相关的媒体(音乐或者视频)。出于个人娱乐目的而传播媒体(广播,电影,TV等)是被本公司设备和网络严格禁止的。
2018年11月,上海研发公司检查黄金金日常使用的工作电脑时发现里面存有大量色情图片和视频(共计64.8GB),遂于11月23日对其进行面谈并做笔录,黄金金在面谈笔录中载明:“我确认,我不应该在公司电脑上储存这些色情片,但是我保证我没有在公司看过。”
2019年3月12日,公司以黄金金在工作电脑中存有大量淫秽图片和视频(共计64.8GB),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和基本职业规范为由书面通知黄金金解除劳动关系。
2019年3月19日,黄金金不服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向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40余万元,仲裁委经审理后,其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仲裁裁决后,黄金金遂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一审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后黄金金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判决结果
(一)、一审法院认为:黄金金在公司电脑中放置色情视频或照片,确有违职业道德和公序良俗,亦不符合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之初衷。故上海研发公司据此以黄金金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之行为,并无不妥,本院予以认同。黄金金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二)、一审判决后,黄金金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认为一审证据无法证明黄金金在工作电脑中放置大量淫秽视频和照片的事实。
(三)、二审法院认为:现有证据可以认定黄金金在其工作电脑中放置大量淫秽视频和照片的事实。该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且亦违背公序良俗,本院对黄金金提出严正批评,并认定上海研发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之行为并无不当,对黄金金要求上海研发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感谢阅读,欢迎分享指正!
如需法律帮助,欢迎与我联系。
声明:
本网站内容仅供访问者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本网站及/或本网站所有者之任职机构:1.与访问者建立了律师-客户关系;或2.就特定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我们并不保证该本网站信息或内容反映了当时最新的法律动态,信息接收者不应将本网站信息和内容作为其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依据,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将由行为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