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概念: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二、宅基地的特殊规定:
1、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公民个人只有使用权。
2、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所建设的房屋作为公民合法财产,可被继承。
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4、农村村民可以出售基地上所建设的房屋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成员,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三、问:由农村户籍转为城镇户籍,宅基地是否需要收回?
答:宅基地虽然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宅基地上所建设的房屋是公民合法财产,只要房子还在,不能收回宅基地。
四、由农村户籍转为城镇户籍,保护好农村宅基地,建议做到如下几点:
1、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才有宅基地使用权。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拆,一旦拆除,就再也没有资格建造。
2、如果老房子的确已经破烂不堪了,建议维修,加固。否则,房子塌了,权利将清零。
3、如果你是继承父辈的宅基地房屋,虽然宅基地无法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公民合法财产,仍然可被继承,只要房屋不倒,权利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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