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新就业形态相关责任保险中的“业务有关工作”,应当依据具体理赔情形,结合相关行为对于完成业务工作的必要性等因素综合审查认定
——某餐饮配送公司诉某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
在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的当下,劳动者的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变得更加灵活多样,这也给劳动关系的认定和责任划分带来了新的挑战。特别是涉及新就业形态相关责任保险时,如何准确界定“业务有关工作”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这篇文章通过深入分析具体理赔情形,结合相关行为对于完成业务工作的必要性等因素,为综合审查认定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和方法。
对于吉安市劳动争议律师而言,这篇文章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处理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争议案件时,律师可以借鉴文章中的分析框架和认定标准,更精准地判断劳动者的行为是否属于“业务有关工作”。这不仅有助于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意见,还能在复杂的案件中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吉安市劳动争议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结合吉安市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这些标准,为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服务。
此外,这篇文章也为吉安市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指引,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减少因责任划分不清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吉安市劳动争议律师提供有益的参考,助力他们在新就业形态的法律实践中,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推动吉安市劳动法律实践的进一步发展。
郭平华律师介绍
姓名:郭平华
执业律所: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08201710348972
价值主张:法律人的价值在案卷里,不在头衔中,倾力办案只为给客户递上价值答卷。
个人经历:
2011.9-2015.6 南昌大学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2015.8 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 证)
2015.11-至今 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工作,执业律师
业务领域:
诉讼业务:从业有十年,成功办理各类案件达五百余件,在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人身侵权(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领域有深入研究和一线丰富办案经验。
非诉业务: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深入了解客户所在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动态,能为客户日常治理、重大决策、项目实施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积极参与客户的重要商务谈判,协助客户在谈判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有利的合作条件。解答企业在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企业合规运营保驾护航。
部分代表业绩:
1.吉安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介入后成功取保、公安退还扣押款后撤案;
2、郭某某故意伤害罪案,事发在邻里之间,介入后找到证据存疑处,成功先行取保,后化解矛盾取得受害人谅解,最终检察机关不予起诉;
3.刘某故意伤害罪案,受害人为未成年且死亡,社会影响大,介入后成功说服办案机关改变罪名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后续当事人成功取保,刑期降档,案件获得实质轻罪化处理;
4.吉安某村聚众斗殴案,涉案人数多,社会矛盾深,介入后成功化解双方矛盾,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
5.江西某大型国有建筑公司某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程系列案,涉案资产达三个亿,通过应诉及追偿等方式,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五千万;
6.吉安某县人民政府征收补偿纠纷案,代理县政府应诉,经调取涉案历史档案材料,历经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省高院二审,最终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为客户减少损失二百四十余万元;
7.吉安某企业家民间借贷纠纷,代理债权人,在债务人已经是法院失信人员名单情况下,通过前期制定长远化债方案、谈判、诉讼、保全、执行、调解等一系列措施,最终成功帮助客户执行到位债权四百余万元;
8.钟某起诉江西省某知名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全程代理患者维权,通过研究医疗损害相关法律及涉案手术权威资料文献,找到医院多处过错点,最终判决院方承担60%责任,院方先行赔偿五十余万元;
9.代理某患者起诉吉安某医院,全程介入案件处理,最终判决院方承担90%责任,为患者讨回公道;
10.代理某交通事故案件死者家属起诉某县人社局,在人社局已经做出不予认定工伤(工亡)决定情况下,通过诉讼、调查取证、查找案例、沟通协调,最终和人社局和解,人社局主动撤销原不予认定工伤(工亡)决定,使得死者家属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保险双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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