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执行

首页 > 民事诉讼执行 > 正文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改版)

吉安执行案件律师.png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第二条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第三条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 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第五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告人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第七条 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第八条 本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感谢阅读,欢迎分享指正!

如需法律帮助,欢迎与我联系。


声明:

本网站内容仅供访问者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本网站及/或本网站所有者之任职机构:1.与访问者建立了律师-客户关系;或2.就特定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我们并不保证该本网站信息或内容反映了当时最新的法律动态,信息接收者不应将本网站信息和内容作为其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依据,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将由行为人自行负责。


202103021614683867680867.jpg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最高法发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典型案例 (2015年)

最高法发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典型案例 (2015年)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21日公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可以按照自诉程序予以追诉。今天,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6...

如何申请撤销民事仲裁裁决

如何申请撤销民事仲裁裁决

文:郭平华律师注:这里仅指民事裁决书,不包含劳动仲裁裁决书,关于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撤销,详情请阅读:如何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 一、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

江西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办理刑事诉讼业务执业权利的实施细则(2017年版)

江西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办理刑事诉讼业务执业权利的实施细则(2017年版)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国家安全厅、江西省司法厅印发《江西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办理刑事诉讼业务执业权利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司发【2017】8号)各设区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院:民间借贷、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可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最高院:民间借贷、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可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诉法解释》第18条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20号(2021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0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正确处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审理指南(2021年版)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审理指南(2021年版)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审理指南为妥善审理好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提高审判质效,统一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

人民法院依职权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不允许上诉

人民法院依职权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不允许上诉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5785号建议的答复要点1.人民法院依职权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是不允许上诉的裁定。2.若当事人对于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有异议,可向受移送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您提出的关于请...

发表评论

访客

看不清,换一张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怀揣法律人的素养,对正义坚定追随,为您排忧解难。